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魔術表演方試



ACT →「劇目」
一名演者的完婚禮表演整「程序」;「劇目」通常意指一段不到30分鐘的表演,往往是作為一段更長的「秀」(SHOW)的部份。
「劇目」也意指在「晚場全秀」(FULL-EVENING SHOW)中的一段特定「程序」〈例如「精靈小屋」(SPIRIT CABINET)「劇目」或「空中飄浮」(LEⅥTATION)「劇目」〉。
APPARATUS →「用具」
被觀眾所見之任何對像,該對像已經特別加工來導致一出魔術的「效果」。本術語並非視對像之大小而定;一件「變鈔銅管」(BILL TUBE) 和一項「獅子的新娘」(LIONS BRIDE ILLUSION)兩者皆是「用具」「效果」。是否為「用具」並非藉由觀眾的認知來歸類的;雖然一個火柴盒可能不像是魔術師的「用具」,若因一出「效果」的用途而暗中加以改造,則其將被視為「用具」。
EFFECT →「效果」
「效果」就魔術的用語而言是指一出「把戲」(TRICK)或「幻術」(ILLUSION);同樣也是從觀眾所見來簡述所發生的事。在魔術文獻裡的敘述和說明書中最常將之劃分為兩個部份;如「效果」是由觀眾所見-而「方法」(METHOD)是用於帶出「效果」的步驟。
FAKE →「擬具」
一件用之來導致一出魔術「效果」的裝置,觀眾能看見該裝置但是並沒有察覺其存在;例如「拇指套」(THUMB TIP)和「鏡杯」(MIRROR GLASS)中的鏡子。
FULL-EVENING SHOW →「晚場全秀」
用此術語來表示一整場全部的舞台秀,通常其持續時間不少於二小時,在劇場內演出。大多數廿世紀早期知名的魔術師-「凱拉」(KELLAR),「沙士頓」(THURSTON),「布萊克史東」(BLACKSTONE),和其它人等-主要是演出這一類型的秀。
GIMMICK →「隱具」
一件決不會被觀眾所見著的裝置,其使一出「效果」的完成成為可能的。例如一件「線卷」(REEL)是一項「隱具」。
又,更廣泛的就演藝界內來說,藉由一項個人的特質或獨特的外觀使一位演者能被識別〈例如,「泰利沙瓦拉」(Telly Savalas)剃光的光頭〉,或一項娛樂產品的外觀使該產品成為獨特的及或許更吸引人的。
本術語源自更早期的 gimcrack 這個字。
參見「擬具」(FAKE)。
⊙譯注﹕「泰利沙瓦拉」生於1924。01。21,卒於1994。01。22;美國著名的光頭反派影星,曾於多部影片中擔任主角。
ILLUSION →「幻術」
雖然全部魔術的演出可說是由幻術所組成,在專業的領域內「幻術」(ILLUSION)這個字眼本身有其特定的意含;其幾乎總是指涉一出在其中或包含人物或大型動物之魔術「效果」(EFFECT)。
MOVE →「手技」
單獨一個的「手藝」(SLEIGHT OF HAND)技巧。又,在賭徒的用語裡則是使用手法來詐賭。
PROP →「道具」
表演一出「效果」(EFFECT)時必備的一項對像。介於一件「道具」(PROP)〈當其無作准備的〉暨一項「用具」(A魔術表演PPARATUS) 〈有准備的〉中往往有其差異存在的;例如像在演出「升牌」(RISING CARDS)中使用的「狄威諾升牌」(DEVANO DECK)就是「用具」,然而將「狄威諾升牌」放入其內的正常玻璃杯則是一件「道具」。
PROP是PROPERTY在劇場用語上的標准略字。
ROUTINE →「程序」
使用同一項「道具」(PROP)來演出一連串的「效果」(EFFECTs);例如一出「野心樸克」(AMBITIOUS CARD)或「歐屈托錢盒」(OKITO BOX)的「程序」。又,許多個別的「效果」組配成有效能的系列就成為一套「劇目」(ACT)。
SHOW →「秀」
一場表演或劇場的演出。
見「劇目」(ACT);「晚場全秀」(FULL-EVENING SHOW)。
SLEIGHT →小丑魔術「手法」
任何使用雙手達成的措施或動作來導致一出魔術的「效果」;本術語意指一欺瞞的技巧被使用在一普通的對像上〈紙牌¸硬幣¸等。〉,但這並非總是如此。當然,由這術語所定義的此類動作和在表演時以雙手操弄一件魔術的「用具」是截然不同的。
這術語也不可被和那些直截了當地使用技巧性的雙手動作來演示一段「花式」(FLOURISH)混為一談。
SLEIGHT OF HAND→「手藝」
一個連同別的表演技巧來導致一出魔術「效果」的「手法」〈或連串的手法〉。
TRICK →「把戲」
「把戲」是一般大眾簡述一出魔術技藝表演的用語;魔術師很樂團表演少就這個意含使用「把戲」這個字眼。他們較喜歡「效果」(EFFECT)這個術語。
遺憾的是「把戲魔術師表演」這個普及的用語帶有作弊,訛詐及有害騙術的意含-而且也著重在魔術技藝中益智猜謎/難題的樣貌,使真正的神奇娛樂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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